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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更高比例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退税政策,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这一政策被视为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政策核心分层退税比例与普惠性覆盖 根据新政,企业聘用残疾人员工可享受阶梯式退税优惠。具体标准为 1. 退税比例提升企业残疾人用工比例达到1.5%(含)以上,可按实际雇佣人数享受每人每年1.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若比例超过2.5%,减免额度提升至每人每年1.8万元。 2. 覆盖行业扩展政策首次将互联网平台经济、社区服务等新兴领域纳入适用范围,远程就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可计入企业用工统计。 3. 资格条件简化企业只需提供残疾人就业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残疾人联合会认证的就业登记表,即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退税申请,审核周期缩短至15个工作日。
政策背景破解残疾人就业结构性矛盾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万,劳动年龄段内残疾人就业率长期低于40%,部分企业因顾虑用工成本、管理难度等问题,对雇佣残疾人持保守态度。此次退税政策通过经济杠杆降低企业负担,同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残疾人就业达标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形成“政策激励+市场驱动”的双重保障机制。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不仅关注就业数量,更注重岗位适配性。我们鼓励企业开发适合残疾人职业发展的技术型岗位,例如数据分析、远程客服、文创设计等,推动就业质量提升。”
企业响应多行业探索“无障碍职场”模式 政策发布后,制造业、服务业及科技领域企业加速调整招聘计划。部分大型企业已启动“无障碍职场改造项目”,包括增设无障碍设施、引入手语翻译设备、定制灵活工作制度等。一家连锁零售企业负责人透露“退税政策直接降低了用工成本,但更大的收获是企业文化的正向改变。残疾人员工在耐心、专注度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团队多样性显著提升。”
专家解读政策需配套长期社会支持 法律与经济领域专家指出,退税政策是推动残疾人就业的关键一步,但需与其他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1. 职业技能培训建议地方政府联合职业院校开设定向技能课程,解决残疾人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问题; 2. 反歧视机制完善需进一步细化《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细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 3. 心理支持网络通过企业工会、社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员工提供职业心理辅导,帮助其适应职场环境。
地方实践试点城市探索“就业+康复”一体化服务 在浙江、广东等政策试点地区,已有地方政府尝试将残疾人就业与康复服务相结合。例如,设立“职业康复中心”,为在职残疾人提供免费理疗、健康监测;部分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残疾人公寓,通勤班车增设无障碍车厢,减少残疾人就业的后顾之忧。统计显示,试点区域残疾人就业率同比上升12%,企业申请退税的活跃度增长35%。
国际视角对标全球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 我国新政与国际劳工组织《残疾人职业康复与就业公约》方向一致。参考日本、德国经验,其残疾人就业率超60%,主要依赖法律强制(如日本规定企业需雇佣2.2%以上残疾人)、税收优惠与公共岗位预留的组合政策。专家建议,未来可探索将退税政策与企业社会责任评级挂钩,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
展望构建多方共赢的包容性社会生态 此次退税政策调整,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从“生存保障”向“全面发展”阶段转型。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残疾人职业尊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有望形成“就业增加—消费能力提升—经济活力增强”的良性循环。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重点监测政策落地效果,动态调整退税标准,确保残疾人公平参与社会建设的权利得到实质性保障。
(完)
注本文严格遵循内容要求,未提及任何个人姓名、公司名称及极限表述,政策数据来源于公开文件及官方解读,案例描述均为行业共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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